北京將強化監管意識和責任,維護首都金融安全穩定
強化監管意識和責任,維護首都金融安全穩定
一是健全地方金融監管的規章制度??偨Y《
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經驗,開展申報制訂政府規章的前期工作。總結本市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經驗,研究編制本市小額貸款業發展規劃,開展《北京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實施辦法》的修訂工作。推進《北京市交易場所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
二是加強地方金融監管的能力建設。加強市和區縣金融工作部門的金融監管機構建設和能力建設,積極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行政審批權向區縣下放。健全完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在線監管系統,規范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操作規程。研究建立本市交易場所統一資金結算及監管平臺和信息報送系統。支持和指導北京融資擔保業協會、北京小額貸款業協會、北京股權投資基金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管理。
三是加強金融風險防范工作體系建設。繼續做好風險排查工作,及時掌握金融業總體運
行情況,分析潛在風險隱患和需要關注的矛盾
問題。加強風險預警研究,積極做好風險預測分析工作,構建“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后處置”三道屏障。深入普及金融安全知識,提升社會公眾的金融素質和風險識別防范能力。
四是加強金融風險的化解和處置工作。健全金融應急、打非工作的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風險處置過程中建立的金融風險協同處置機制。做好重點領域風險化解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政府融資平臺清理工作,穩妥推進中擔投資信用擔保公司等風險處置工作,確保首都金融安全運行環境。 ?
文章來源:大宗商品交易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