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韓國的碳交易市場將要正式開市,作為離我國最近的碳交易市場,大家可能比較感興趣,或許在不久的將來,中韓的碳交易能夠實現某種程度的互通。韓語對于圈內的研究者來說可能是個障礙,我對韓國的碳交易政策還算了解,于是寫下這篇文章,供大家參考。
總體來說韓國關于碳交易的相關制度要比目前中國試點地區的制度要健全得多,畢竟他們起步要早得多。雖然還沒有開市,但從基本的企業
碳排放MRV制度到后面碳交易規章制度。整個體系已經搭建得非常完善。不過看客官貌似只對碳交易
碳金融這種看上去高大上的東東的感興趣而對MRV制度等技術細節不是很感冒。我就也就投各位所好,從以下幾個方面先對碳交易核心部分做個介紹。
1. 碳交易的總體規劃
韓國的碳交易制定了第一個10年規劃,即2015~2025年,該規劃分為三個交易期.第一期為2015年~2017年,第二期為2018年~2020年,第三期為2021年~2025年。提前對交易期進行說明是因為制度中很多地方提到了這三個交易期。
2. 控排企業的的選定
韓國的控排企業的選定不區分行業,只要滿足法人組織總排放12.5萬噸以上或單一業務場所2.5萬噸以上的機構都會被納入。所以納入的行業五花八門,這里不多說。對于法人和單一業務場所簡單解釋一下。對于一些業務非常分散的機構(如銀行、連鎖店等),其單一業務場所排放非常小,但是總體排放可能會很高,如超過12.5萬噸需要納入到控排企業。而對于排放不足12.5萬噸但是單個業務場所排放超2.5萬噸(如某企業主廠區與其辦公區、研究所、實驗室等機構相互獨立,只有主廠區排放較高),這種情況下要以單個業務場所為名義進行上報。
目前為止滿足條件的控排企業約600家左右,總排放約5.6億噸左右(包括范疇一二),約占韓國總排放的55%。
3. 配額的分配相關
1)分配流程
配額的分配先由控排企業自己申請,然后經過一系列的審核后由主管機構一次性發放一個交易期的配額。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部門組成的“配額決定審議委員會”在出了配額分配決議以后要提交一個完全由民間專家團(特別強調了“民間”二字,不知實際上有沒有政府及高校研究機構的專家)組成的“共同工作班”(名字聽起來真是土)。共同工作班有權對配額分配方案進行修改,所以權力還是挺大的。
韓國第一交易期預計發放16.87億噸(其中15.98億噸直接發放,剩下用于市場調節)
2)無償分配比列
韓國的配額發放采用先全免費發放,然后逐漸過渡到拍賣的形式,其中第一交易期的配額分配全免費,第二期免費的比例為97%,第三期為90%。
3)對于出口敏感性企業的補償政策
為了保護國內對國際競爭比較敏感的企業避免因碳交易降低其競爭力,出臺了一種補償機制。達成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獲得100%免費配額:
(1)生產費用產生度5%以上且貿易集約度10%以上,(2)生產費用生產度30%以上,(3)貿易集約度30%以上。(計算公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