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斷提升,能源的
電力化將是不可逆轉的潮流。對于電力行業來說,碳
減排不僅關系著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而且決定著能源領域
碳減排的形勢。面對天然氣缺乏和天然氣價格持續走高的趨勢,我國要實現在合理成本下的碳減排目標,必須正確處理好煤炭、電力、天然氣、石油、核電、可再生能源之間以碳減排為紐帶的關系。
從
市場經濟和國際經驗來看,實行
碳交易是解決這些
問題的較好辦法。自2013年6月國家發改委批準七省市碳交易試點以來,電力企業高度重視,尤其是參加試點的電力企業。很多電力企業專門成立了碳交易部門,研究制定碳交易辦法,積極參與碳交易
政策辦法的制定。
通過調研,我們了解到,電力企業對碳交易有一個不斷認識的過程,開始的時候關注度不是很高,電廠參與碳交易次數也并不多,交易價格波動較大,流動性不足,碳交易市場的成交量也較小。而隨著政府對碳交易的不斷推進,企業和社會對碳交易的認識逐步加深,
碳排放權交易也有所增長。
但是,由于目前碳交易仍然處于試點階段,大部分企業還是處于一種觀望和試水狀態,碳交易對電力企業產生的影響還是比較小的。比如,在生產發展方面,電廠考慮更多的是電網調度的要求,這事關電網安全和經濟效益,若在一些電價比較高的地區,發電企業即便超配額發電,其實際生產的收益還要遠大于碳成本的支出,發電企業還是有利可圖的;在新能源投資方面,規定碳交易履約主體是電廠,而投資決策一般是由電廠的投資方決定,所以對碳交易也不構成直接的影響;在
節能管理方面,發電廠在碳交易試點啟動前就已經開展了節能改造,因此以碳交易促進電廠進一步節能改造的力度是有限的;在發電成本方面,從靜態來看,參與碳交易自然會提高發電成本,但目前來看,影響不大。
未來十五年左右,經濟和能源消費保持合理增長,且能源增速前高后低的情況,是實現工業化的必然,也是推動能源革命,進行綠色低碳發展的必然。從目前電力行業技術減排的情況來看,可以說,我國百分之七八十的火電機組都是近十年更換的新型機組,減排效率十分明顯。“十二五”期間,火電機組建設進度明顯放緩,結構優化、降低能耗的空間已經有限,并且,經過近十年的大規模節能改造,火電廠節能潛力已經被充分挖掘。未來,發電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減碳的節能空間還有多大值得商榷。
我認為,發電企業是將煤炭轉化為電力的企業,而不是一味消耗煤炭的企業,因為發電并不是為了消耗能源,發電的目的是把低品位能源轉變成高品位能源。所以,把電力,特別是發電企業當成高能耗企業去管理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