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第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國際條約《京都議定書》生效,10年后,根據這份議定書留下的“遺產”,全球各國將于2015年12月在巴黎簽訂另一份關于2020年氣候變化的協議。而3月31日成為了這份協議能否在年底成功簽署的關鍵點。
《經濟學人》稱,31日是各國向聯合國提交自定
減排計劃的非正式截止日期。目前,除了歐盟、瑞士和唯一的發展中國家墨西哥外,大多數國家尚未在這一日期前提交減排計劃。
美國環境保護署(EPA)稱,中國、美國和歐盟國家合計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逾一半,這些地區的
政策對年底的聯合國氣候大會能否達成新的全球氣候變化協議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