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碳排放達峰將成國家經濟增長速度和發展質量的一個約束
樂觀人士可以舉出許多實例,譬如近年來西歐、北歐許多國家
碳排放顯著下降,但經濟仍在增長,盡管相當緩慢。最近十年間,美國也出現GDP增長同時碳排放下降情況。可見碳排放與經濟增長之間并不存在絕對的相關關系。
經濟增長與碳排放之間的關系受兩個因素影響:一是能源強度,即每生產一個單位的經濟產出(GDP)所需的能源量;二是能源的碳密度,即消耗一個單位能源所釋放出的二氧化碳總量。煤炭比天然氣的碳密度高,天然氣比水電碳密度高。按照定義,碳排放總量正是GDP、能源強度以及能源碳密度三者的乘積。一國的GDP總量、能源強度和能源碳密度決定其碳排放總量。其中,任何一個因素發生變化都會影響碳排放。近年來,中國的能源強度大幅下降,從而降低了碳排放增速。美國的頁巖氣革命,用天然氣替代燃煤發電,碳密度下降,大大促進碳
減排。正是基于這種數量關系,何建坤教授幾年前提出碳排放的變化率可近似地表示為GDP、能源強度和能源碳密度變化率之代數和。在過去30多年中,由于
節能和能效提高,中國的能源強度平均每年以5%的速度下降。近年來,水能、風能、太陽能以及核能等低碳能源的開發利用,能源總體的碳密度也呈現下降趨勢,盡管相當緩慢。用GDP的年增速減掉能源強度以及能源碳密度的下降速度,就是能源碳排放的變化率。
按照中美聯合聲明,2030年碳排放實現零增長,意味著GDP增長速度與能源強度及能源碳密度的下降速度之和大體相當。也就是說由經濟增長產生的增碳效應被能效提高和低碳能源利用的減碳效應所中和。如果能效和低碳能源比例提升較快,就會為GDP增長創造較大空間。如此看來,2030年碳排放達峰就成為國家經濟增長速度和發展質量的一個約束。在這一約束下,要實現碳排放零增長目標,同時保持高速經濟增長就必須同時使能源強度和能源碳密度的快速下降。在新的氣候承諾下,能源強度和能源碳密度的下降幅度事實上為經濟增長幅度設定了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