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劃定環境“紅線” 讓“終身追責”有據可依
業內專家認為,落實環保“終身追責”,必須對現行的考核機制作出調整。而當務之急是科學劃定環境“紅線”,加快出臺實施細則,讓“終身追責”有據可依。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
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認為,落實環境保護終身責任制,重點應該關注兩個方面:一個是區域性的環保領導責任,領導干部所管轄范圍內所有的生態環保工作;二是對項目引進追責,只要發生了環境事故就追究責任,實行“誰決策、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
而要讓環保“終身追責制”真正落地,相關的配套細則也需及時跟進。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環保局副局長張洪峰說,落實環保終身責任,必須要制定自然資產負債表,也就是為領導干部劃定環境“紅線”。而從目前的基層實際狀況來看,落實環保責任追究一沒有比測基準,對水質、土壤、空氣等沒有系統的歷史記錄,無法比較也就無法考核;二是缺乏生態保護科學評價機制,如森林、河流、濕地、物種的生態指標,尚需科學測定。
環保專家認為,由于缺乏基礎環境狀況數據支持,可能導致一些長期形成的“潛移默化”式的污染難以發現,責任也難以確定。有的污染企業引進后,前三四年可能沒有什么
問題,可十年二十年后,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便有了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最終引發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件。如果沒有科學劃定區域性的環境“紅線”,沒有全過程的環境監測,“終身責任”追究就很可能淪為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