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溫室氣體排放所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
問題已經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中國政府對環境保護、
節能減排十分重視,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協約的要求,積極履行自己的義務,積極建立
碳匯交易
市場,已經取得了較大成績。在“十一五”規劃中提出了到2010年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減少10%的目標。2007年9月8日,胡錦濤主席在APEC會議上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研發和推廣“低碳能源技術”、“增加碳匯”、“促進碳吸收技術發展”的主張。發展低碳經濟已經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企業是經濟活動的微觀主體,財富的創造、經濟的發展最終都要由企業來完成。從古典的手工工場到當今的公司制大型企業,企業的規模、管理模式、營銷手段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企業的經營理念實現了巨大的飛躍。從根本上說,已從自利經營轉變為企業公民。企業作為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主體,在運用社會提供的資源、人力資本、環境、法律、制度等條件進行生產的同時,也要承擔遵守法律
法規、保護自然環境、尊重員工利益、參與公益慈善等責任,即企業是一個社會“公民”,享有相應權利,應當承擔必要的義務。
發展低碳經濟要求樹立企業公民理念,承擔企業公民社會責任。企業是實現工業經濟向低碳經濟轉變的關鍵一環。企業低碳戰略是企業公民理念在企業經營戰略中的集中體現,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的表現。中國發展低碳經濟應該從企業著手,從國有企業做起。
國有企業實施低碳戰略,對其他經濟主體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在我國,國有企業不僅是微觀經濟的主體,還是政府干預經濟的一個重要手段,是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核心,在關鍵領域和主要行業擁有控制力,對經濟發展起著主導作用。由此,國有企業理應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引領者,走在經濟發展的前沿。在資源緊缺、環境惡化、國際上低碳經濟呼吁之聲浩大的情況下,國有企業理應利用在
政策、資金、技術、人才上的優勢,實施低碳戰略,開辟一條潔凈、高效發展道路。也就是說,國有企業一方面要為我國低碳經濟發展做出表率,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引起全社會對資源、環境和新型發展道路的關注,引導社會資本的進入;另一方面,國有企業還要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做環境保護的優秀公民。
國有企業實施低碳戰略,是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科學發展觀是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要求實現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中國政府將環境惡化和氣候變化作為發展問題,將
節能減排納入“十一五”規劃,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應對氣候變化中國科技專項行動》等行動規劃及法律文件,促進問題的解決。國家發展低碳經濟的核心在于能源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企業既是創新的主體又是創新技術運用、推廣的主體。國有企業通過實施低碳戰略,加大技術創新力度,促進節能技術、新能源技術的研發和運用,能夠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及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