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9-25 10:06 來源: 財經網
從減少碳排放的實施效果來看,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將溫室氣體的排放替換為無污染的零排放,用風能、水能、太陽能及核能等清潔能源來替換以燃煤為主的火力發電。這類清潔能源生產企業尤其是風電、水電和太陽能發電是CER目前最大比例的貢獻者,他們很可能成為未來碳減排的主力。建議關注國內業績增長彈性較大的重點清潔能源發電和運營類企業。(我們選取了國內重點風電、水電等清潔能源發電企業,對其未來可能貢獻的減排收益的預測情況見表1)。
第二種是節能減排的利用,通過提高能效的轉化率或增加能量供應來減少生成單位能量所需的碳排放,如余熱發電、生物質發電、垃圾焚燒、潔凈煤技術。它們作為節能環保企業,致力于提高能效,為下游鋼鐵、化工、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產業提供節能設備或發展節能減排技術,以降低能耗和溫室排放,推動循環經濟,也是CER的重要提供方。未來隨著碳排放交易市場發揮對碳減排量的變現功能,它們有望從實體交易和碳金融交易市場雙重受益,建議關注國內上市節能減排的相關優質環保企業。
第三種是采用化工或生物法去除溫室氣體。目前來看,化工法以N2O的分解和HFC-23的分解為主要類型。此類方法中已獲得國際CDM認證的上市化工企業:柳化股份(殼牌煤氣化技術)、三愛富(氟氯烷烴(CFCs)替代品生產)和巨化股份(首家實施CDM項目的氟化工企業),未來隨著國際CDM機制向國內轉軌,這些通過國際CDM認證的國內碳減排化工企業都可能因為國內碳交易價格的回歸而受益;另外生物法主要以造林碳匯,發展林木種植業。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森林碳匯對于減排的方法學已得到政府的認可,但是林業減排項目往往減排量小、方法學復雜,項目減排的真實性和永久性容易受到外界質疑,因此林業的投資吸引度不夠,不太容易受到關注。以上三種從實施效果上對減少碳排放的詮釋,基本上涵蓋了現有全部減少碳排放方法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