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六、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2014年以來,中國繼續本著“互利共贏、務實有效”的原則,加強與發達國家合作,積極參與并推動與國際組織合作,深化與發展中國家合作,籌建南南合作基金,與各方攜手應對氣候變化。
(一)加強與發達國家的交流合作
與多國發表氣候變化聯合聲明。2014年以來,中國政府利用領導高層互訪契機,加強與發達國家在氣候變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分別與美國、歐盟、英國等國家發表氣候變化聯合聲明,贏得國際社會積極反響,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與各國增進理解,進一步擴大共識,為推動氣候變化談判多邊進程做出重要貢獻。
加強氣候變化雙邊交流與對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了中美、中德等氣候變
化工作組雙邊會議,推動有關框架協議簽署。與美國、歐盟、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德國等國家開展部長級和工作層的氣候變化對話磋商,推動專家層面的對話交流。就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和氫氟碳化物等
問題與美國加強研討交流。推動與英國、法國就巴黎氣候大會等議題進行廣泛交流,擴大共識。
深化氣候變化雙邊合作。2014年以來,中國政府與澳大利亞、新西蘭、瑞典、瑞士等國家簽署雙邊氣候變化諒解備忘錄,啟動與瑞士合作的中國適應氣候變化二期項目,與韓國就氣候變化協定達成一致,推動雙邊合作邁上新臺階。中美確定了7個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合作示范項目。科技部實施“中歐燃煤發電近零排放”二期合作項目。推動中國科技部-聯合國環境署-非洲水行動項目。住房城鄉建設部與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國開展低碳生態城市國際合作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