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至2014年,僅有16%的援助資金被用于應對氣候變化
發達國家在出資時還普遍存在“新瓶裝舊酒”現象,即將原來對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援助資金改貼氣候標簽,甚至還有發達國家依靠削減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項目籌措資金。經合組織的報告顯示,在2013至2014年,僅有16%的援助資金被用于應對氣候變化。
與發達國家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雖然是發展中國家,自身也受到氣候變化巨大影響,卻宣布拿出200億元人民幣建立“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其他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包括增強其使用綠色氣候基金資金的能力,得到了國際社會廣泛贊譽。
就資金
問題,發達國家光說不練,已經成為近年來氣候談判進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即將召開,是時候督促發達國家通過認真履行承諾,彰顯共同應對氣候挑戰的決心和誠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