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約國有必要確保環境的整體性,避免重復計算,以及考慮相關會計指南
其他的方案已經做了輕微調整,承認“合作的方式”對于加強氣候行動的重要性(如果包括國際上可轉讓的減排結果),締約國有必要確保環境的整體性,避免重復計算,以及考慮相關會計指南。但是,涉及本地和區域性合作工具的內容已經被刪去。
草案協定的前言中提到“碳價格”的部分已經消失。先前的文本承認,給碳定價對于實現高成本績效的減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碳定價,包括稅收和排放交易,已經在許多經濟體中越來越受歡迎,成為他們對經濟行為者釋放適當信號、反映高碳消費和制造的全部成本的途徑。比如,上周,19個國家的政府和90位商界領袖已經在巴黎啟動了一個“碳定價領導力聯盟”,以幫助加強全球的碳定價。
本來,UNFCCC有一個關于“多種途徑的框架”的輔助機構工作項目,理論上它應當為推進國際上排放交易的共同規則而有所貢獻,但是這次在巴黎,因為其在會議最終成果中方向的不確定性,這項工作并沒有得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