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森林就可以交易碳匯
李怒云:能夠進入碳
市場交易的碳匯必須是人為措施新增加的量,而且要滿足
方法學規定的基線、額外性等相關要求和條件。可見,并不是有森林就有可交易的碳匯。這方面,現在社會上有很大的誤解。根據規則,森林碳儲量是不能交易的,因為是已經存在量。
國際上的林業碳匯交易項目類型,有京都市場的清潔發展機制(
CDM)造林再造林碳匯交易項目和非京都市場的自愿碳匯交易項目。《京都議定書》規定只有造林的項目是可以作為合格的碳匯項目進行交易。這類項目僅針對在無林地上進行的造林項目,而沒有森林經營項目,即已有森林的地方,通過可持續的管理、經營,可能會產生碳匯,這些碳匯在非京都市場中可以交易。
但在我們國家目前的
碳交易試點市場當中,林業碳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溫室氣體自愿
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被納入了國內自愿碳交易體系,可作為
ccer進入
碳市場交易。這些林業碳匯交易項目包括造林、竹子造林和森林經營碳匯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