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氣候治理3.0時代”新特征
對于美國新政府上臺后在氣候
問題上的一系列言論和行動,歐盟、基礎四國、小島國等都通過聲明或官方渠道表達了對《巴黎協定》的支持及對美國退出的擔憂。雖然部分國家反復倡議,但最終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七國集團(G7)等都未就氣候變化達成共識。美國的“去氣候化”行為已經蔓延至全球治理的主要議事平臺。沒有美國的“全球氣候治理3.0時代”正呈現出新的復雜特征。
面臨逆全球化等復雜國際局勢,全球氣候治理可能進入一個低潮周期,領導力將發生進一步更迭或分化。
自2007年巴厘會議以來,盡管有些波折,但總體而言,全球氣候治理正在走上非對抗的、合作共贏的正軌。政府、企業、公民社會等各方的力量正在凝聚,共同分享綠色轉型效益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但隨著特朗普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倒退,以及國際氣候秩序和格局的不斷演化,全球氣候治理正在邁入一個新的時期,一個既不同于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初創時的美歐主導、南北分立的格局,也不同于2001年美國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后的歐盟接棒的躊躇,以及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時的歐盟乏力、均勢破裂的尷尬。隨著全球氣候治理領域的領導力不斷更迭,國際社會對治理模式變革以及中國引領未來進程充滿期待。
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主體日趨多樣化。城市、企業、公民社會等非國家主體正在發揮積極的作用。
以往的全球氣候治理主要由各國政府驅動,締約方在聯合國框架下的國際談判進程中制定責任分配以及國際合作的相關方案。隨著科學和政治進程的推動,低碳技術和產業的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的經濟社會效益正在得到多方的認可。近年來,在各國政府的積極推動和支持下,不同層面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蓬勃發展。多雙邊氣候資金機制的建立,北美、歐洲
碳交易市場的聯接,中美氣候合作框架下的“中國達峰先鋒城市聯盟”(APPC)等行動,以靈活多樣的形式,為實現氣候目標作出貢獻。
值得一提的是,私營部門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表現突出,極大推動了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如由比爾·蓋茨牽頭,來自全球頂級科技、互聯網公司、工業集團和投資集團的商界領袖,包括杰夫·貝佐斯、馬克·扎克伯格、馬云、潘石屹、沈南鵬等,共同成立了“能源突破聯盟”(BEC),共同推動清潔能源技術的發展。隨著參與主體更加多元化,所呈現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內容和模式也將更加豐富。
全球氣候治理從聚焦政治共識轉向對技術細節和落實承諾的關注,自下而上的模式更具有包容性。
《巴黎協定》自2016年11月4日生效后,全球氣候治理的焦點也轉向了實施機制細則的談判和承諾落實上。涉及到“國家自主貢獻”更新、透明度框架、全球盤點、市場與非市場機制、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相關安排,這需要各方在技術細節方面進行深入細致的磋商以達成共識,實施“國家自主貢獻”的進展也將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此外,目標是否有雄心、行動是否有力度,都將成為影響締約方在全球氣候治理中話語權和影響力的重要因素。
《巴黎協定》提出了長期的、相對明確的奮斗目標,并鼓勵各方最大程度地參與,同時考慮到對各締約方主權和利益的保護。特別是履約和遵約機制上強調“專家式”的透明、非對抗、非懲罰的特性,體現了談判的妥協藝術和務實主義,這使得《巴黎協定》下的一國“國家自主貢獻”的實施,并不受他國不作為的影響。同時,美國地位的重要性也因其年排放占比份額下降而有所減弱。但從當前全球治理的局勢看,如果少了美國的參與,《巴黎協定》預期必然大不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