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從上世紀90年代碳達峰,到預計本世紀中葉實現
碳中和目標,差不多需要歷經60年,而中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僅有30年的時間。
“越是往中央高層,對于碳達峰的重視程度越高,但越往下,低碳發展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喚醒、提高。”能源基金會首席執行官兼中國區總裁鄒驥近日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不止如此,有不同的低碳領域官員、專家發現,地方對于碳達峰存在認識誤區,認為尚未有達峰時的
碳排放總量限制,因此在2030年之前仍然可以發展高碳項目,在2030年之后再進行
減排。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研究員嚴剛近日撰文指出,不少地方認為2030年前還可以繼續大幅提高化石能源使用量,甚至還在“高碳”的軌道上謀劃“十四五”發展規劃,攀登碳排放“新高峰”,達到“新高峰”后再考慮下降,沒有認識到碳中和對各地發展的倒逼要求。
清華大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清華大學原常務副校長何建坤不久前指出,碳達峰時間越早,峰值排放量越低,對實現碳中和的長期目標就越有利。“十四五”要為實現碳排放在2030年前達峰奠定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