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證券化”的突破口
除了由此增加出讓
碳排放權而帶來的直接受益外,更重要的是,可以通過碳交易這個平臺獲得進入金融
市場的契機,并為更廣泛程度的“證券化”打下基礎。
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除了有可能會直接推動地方政府出臺一些扶持光伏應用發展的措施外,更大的意義則可能會為光伏電站的“證券化”打開突破口。
光伏電站“證券化”的重要性毋庸諱言,既可以解決光伏電站投資門檻過高
問題,擴大資金來源,又可以借此延伸光伏產業鏈,加快圍繞其衍生業務的發展。
過,目前雖有光伏項目通過引入信托等方式部分地解決了融資問題,但從更系統的方面來看,光伏電站的“證券化”,仍然處于非常原始的初級階段。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將以省為單位對其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作為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其中,考核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省級人民政府,要在考核評估結果公告后一個月內,向國務院做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發展改革委。
此次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政績考核,對碳交易市場帶來的最直接效果,可能是無論交易規模還是交易活躍程度,都會產生積極影響。
而作為對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具有較好作用的光伏電站,無疑會直接受益。除了由此增加出讓碳
排放權而帶來的直接受益外,更重要的是,可以通過碳交易這個平臺獲得進入金融市場的契機,并為更廣泛程度的“證券化”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