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統籌減排增匯的協同機制
化石能源消耗的減少與替代是減少
碳排放的傳統路徑,但是僅僅依靠減少排放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與之相對的是通過修復生態環境主動增強自然生態對碳的吸收能力,從而使得人類活動與全球碳循環達到均衡可持續的狀態。基于生態系統修復的
碳匯主要源于陸地生態碳匯與海洋生態碳匯兩個部分。陸地生態碳匯中森林碳匯已經被長期關注,2009 年 12 月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 15 次締約方會議也明確承認了森林碳匯的作用。
通過估計陸地生態系統的凈生產力(NEP)可以估計森林、草原等生態的碳匯作用。與陸地碳匯相比,海洋生態恢復所帶來的碳匯效果評估依賴于對整體海洋情況的數據追蹤與分析,其整體性強于陸地生態,森林碳匯與海洋碳匯在建設、評估與保障方面遵從顯著不同的方式。
海洋碳匯與陸地碳匯增加的方式不同,但對全球碳
減排都是不可或缺的。增加森林碳匯一般采用REDD、植樹造林、“REDD+”等模式,都以森林覆蓋與森林植被狀態為目標進行主動建設,各種方式都顯著依賴于陸地空間與區域生態的現狀。由于人類活動與森林碳匯都處于陸地空間中,隨著人類活動范圍的擴大,森林碳匯的發展將受到空間的顯著限制。
在海洋碳匯建設中則不會存在與人類空間沖突的
問題,因而對于海洋生態而言,主動修復與建設的潛力是巨大的。通過深入了解海洋生態的運行規律,可以充分發揮海洋生態的空間與整體性優勢,且只需要修復海洋生態與碳循環的特定環節實現整個系統碳匯能力的顯著提高。因此,需要協調推進森林碳匯與海洋碳匯,使得人類投入到減少碳排放中的努力能夠始終處于邊際效用最大化的狀態。
人類活動導致海洋碳匯減少的主要方面在于海岸富營養化、填海造陸、海岸工程及海岸城市化等。增加海洋碳匯首先在于海洋生態的恢復,同時可以緊密結合海洋漁業的發展,通過恢復海洋生態同時實現物種多樣性保護與減少碳排放的目標。從行動策略角度,增加海洋碳匯可以從消除富營養化污染、增加濱海濕地、改善海洋漁業結構、保護海床生態等方面對海洋生態進行恢復與重建,使其具有更強的固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