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下的政策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自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國家“雙碳”目標以來,又進一步提出了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新舉措,即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十九屆五中全會首次將碳達峰和
碳中和目標納入“十四五”規劃建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列為2021年八項重點工作之一。中央財經委提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國家相關行動充分表明“碳達峰、碳中和”是我國“十四五”至更長時間內的重要
政策導向。
今年5月26日,國家成立了組織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要發揮好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的引領作用,中央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帶頭壓減落后產能、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對于國有企業眾多的東北老工業基地而言,這是一個重大的機會。
國家發改委正在研制2030年前碳達峰具體行動方案,合理確定主要領域、重點行業的達峰目標。在碳達峰行動方案下,編制出臺煤炭、
電力、
鋼鐵、
石化、
化工、
有色金屬、
建材、建筑、
交通、民生、農業、農村新興基礎設施等一系列實施方案,形成各領域、各行業、各地方、各層次的政策措施,以及各有側重、相互補充、有機銜接的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也提到,我國正制定“1+N”政策體系,以實現“減污”與“降碳”協同為目標。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和工信部等多部委相繼出臺文件,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作出重要部署。
2020年12月9日,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新加坡金融科技節指出將以碳中和目標作為約束條件,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標準。12月25日,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第四季度例會上,首次提及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完善綠色金融體系。2021年1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會議提出10項重點工作,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位列貨幣政策、信貸政策之后的第三位,包括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做好設計和規劃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發展領域傾斜,增強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能力,推動建設碳
排放權交易
市場為排碳合理定價,逐步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明確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勵約束體系,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持續推進綠色金融國際合作。人民銀行連續表態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可以看出“雙碳”目標下的政策舉措已從約束性條件上升為引領目標之一,并將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放在了重要的位置
今年國家發改委在
浙江麗水召開了《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貫徹落實視頻會議,指出要構建行之有效的價值核算辦法,有效解決“度量難”的
問題;要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效解決“交易難”的問題;要推動正向激勵和負向懲罰雙向發力,讓各方真正認識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有效解決“變現難”的問題;要積極探索完善綠色金融體系,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提供堅強資金保障,有效解決“抵押難”的問題。
2020年的10月,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從六個方面,即加快構建氣候投融資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氣候投融資的標準體系,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與外資進入氣候投融資領域,引導和支持氣候投融資地方實踐,深化氣候投融資的國際合作以及強化組織實施,對氣候投融資也做出了頂層設計。同時,鼓勵企業和機構在活動中充分考量未來市場碳價格的影響。通過《指導意見》為后期以
碳市場作為氣候投融資指明了發展方向。
中國銀行近期發布的《全球銀行展望報告》預計,2021年我國綠色金融業務規模有望達到16萬億元左右。綠色金融的規模和市場潛力不可小覷,預計中國綠色金融市場規?;驅⒃?060年增長100萬億元人民幣。2020年末,中國綠色貸款余額約1.8萬億美元,綠色債券存量1250億美元,規模分別居世界第一和第二,市場主體已發行40多只碳中和債,規模超過100億美元。
2020年11月8日發布的《零碳中國綠色投資藍皮書》識別了再生資源利用、能效、終端消費電氣化、零碳發電技術、儲能、氫能、數字化七大最具潛力的零碳投資領域,預計基礎設施投資70萬億元。2021年4月15日,易綱行長也指出,預計2030年前,中國碳
減排需每年投入2.2萬億元,2030-060年,需每年投入3.9萬億元,要實現這些投入,單靠政府資金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的參與。
我國將在下一階段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推進經濟發展方式深刻變革,在以下五個方面全面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第一,加強目標引領力度。目標愿景已經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十四五”和“十五五”要進一步強化
碳強度下降目標。
第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傳統產業要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數字經濟,要打造增長新引擎。
第三,能源體系全面轉型。以煤為主的能源格局要徹底改變,風能、太陽能、水能等非化石能源占比要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到2030年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將達25%左右,未來10年內新增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量將超過10億千瓦。
第四,創新技術驅動低碳發展。能源、工業、交通等領域的長期深度脫碳需要突破性技術支撐,數字化、智能化、高速化等新發展浪潮進一步加速低碳發展步伐。
第五,引導資金涌入低碳領域。2020-2050年,需要100萬億元以上投資來支撐能源體系轉型,工業、建筑、交通等能源終端需求部門改造投資需求也將超過30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