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質上,碳邊境稅是對同質化產品生產過程中所包含的排碳量之差進行收費,因此長期來看,減少碳邊境稅帶來的風險需要從根本上推動低碳轉型,降低國內生產商品的
碳排放。當前中國“雙碳”目標已經確定,已經或將出臺一系列配套
政策促進在2030年前實現盡早達峰、盡低削峰。一方面,建議加強各級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與能力建設,加快各類
減排政策的出臺與執行,發揮政府的指導作用;另一方面,要大力推進
節能減排理念普及,鼓勵企業探索內部碳定價制度,在生產、投資、經營等活動中將碳價納入考量,提前為未來更高排放約束力度帶來的高碳價做準備,從而減少碳邊境稅帶來的沖擊。
此外,中國也可從推動經濟與出口結構轉型入手,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減少對出口的依賴,并通過減少高碳排放強度、低附加值、易受碳邊境稅沖擊的商品對相關經濟體的出口,以降低碳邊境稅對經濟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