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讓市場、讓價格發揮作用
面對新形勢,傳統的
電力調控運行體系亟需做出改變。徐小東表示,目前的調度方式仍然主要是面向常規電源為主的計劃調度方式,比較僵化。未來
市場主體將從單一化向多元化轉變,電力輸送將從發輸配用,向源網荷儲靈活轉變。新的調控運行體系需要適應靈活的市場環境,適應電力市場環境下交易體系的頻繁改變,還要適應高比例新能源電網與電價運行方式的頻繁變化。
同時,新能源的發展和并網也需要有新范式。黃少中認為,新型電力系統的首要挑戰還是消納
問題。要提高新能源發電的利用率,減少棄風棄光率。而新能源的“三性”(隨機性、波動性和間歇性)很難維持電網安全,必須有別的措施。
黃少中表示,在消費側形成良好局面引導用戶自愿買綠電,是消納新能源的好渠道。政府要積極引導、組織資源、牽線搭橋,建立新能源消納的市場機制,而且要有跨省跨區的市場交易機制,讓用戶端能享受到好處。現在,主要是因為條件太苛刻,
江蘇、
浙江、廣東等用電大省購買綠電的意愿不強烈。如果綠電價格低,量也有保證,就能提高用戶購買積極性。此外,還要有機制解決發電側、輸電側,以及用戶利益,才能很好地消納新能源發電。
夏清也強調,要思考從用戶側下功夫,電力市場改革并不是解決要上多少新能源,而是要讓用戶有消費新能源的沖動,現在跨國公司積極買綠電,漲價也愿意,需求側帶動供給側改革效率是最高的。國家戰略要落實到需求側對綠電比例的要求,在需求側的引導下,可以促使用電行為與新能源匹配度不斷提高,減少靈活性電源投資。
電價市場機制是影響電力市場發展的核心因素,新形勢下的電價機制將如何改革?夏清說,隨著新能源比例越來越高,火電與其他的資源變成靈活資源,與之相關的定價機制面臨三個挑戰:第一,新能源邊際成本幾乎是零,如果是零邊際成本,就沒有價格空間來引導儲能行為、用電行為。第二,容量定價困難。容量定價對火電是可以的,但對新能源就不能它給容量定價。第三,新能源波動大,理應誰波動越厲害,誰就承擔更多的成本,但目前沒有這個市場機制。價格就像一個黏合劑,合理的定價機制源才能讓荷源同步起舞。
夏清表示,新型電力系統的含義是:要同時組建新能源市場與靈活性市場,所有常規電源要全放到靈活性市場里面去。可以建立分時容量定價機制,讓正向調峰與反向調峰獲得不一樣的收益,用價格機制去激勵新能源安裝儲能,而不是強迫新能源安裝儲能設施。對用戶也是類似,要用峰谷電價差等市場機制去引導用戶自愿安裝儲能。此外,要有反映靈活性市場不同成本與代價的市場機制。為新能源提供支撐的靈活性電源,需要新能源發電付出相應的成本。建議未來可根據負荷量偏差大小分攤成本,負荷越多分攤越多,偏差越大成本越高,那么用戶就越有動力把偏差變小。
按照上述定價機制,電網的新能源占比雖然越來越高,但供電仍可由不確定性變成確定性。夏清說,這是由經濟、成本力量驅動的變化,本質上是要解決新能源的波動與儲能之間怎么協同,各類電源如何分攤成本的問題。因此,下一步需要建立一整套新的電力定價機制。
華北電力大學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王鵬教授認為,電價機制改革關鍵是要看電力,即能源低碳轉型情況下電力有什么樣的需求。在此基礎上,要處理好兩個關系。一是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堅持市場化的方向已是改革的共識,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但同時還要有效發揮政府作用,政府必須要在外部框架上做整體設計,在制度上做安排,而不是和市場去搶作用。
第二個關系就是體制與機制之間的互動。電網的問題不僅關系本身的體制建設,還關系著行政管理體制,行政管理體制里面非常重要的就是央地關系調整,不能一竿子插到底。機制上,要有應對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并網,應對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分散式的一些交易機制。要讓體制與機制間形成良好的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