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后,碳排放的外部成本得以顯性化,并轉化為排放主體的內部成本,可實現對不同排放水平機組的差異化獎懲。其中,高能效機組可出售剩余碳排放配額以降低綜合供電成本,而低能效機組則需額外增加碳排放履約成本。如按行業平均能效水平核定碳排放免費配額,以南方區域燃煤機組為例,高能效機組每年可通過出售配額盈利2750萬元以上,折合度電成本降低0.006元;而低能效機組則需額外支出750多萬元購買碳排放配額,折合度電成本增加0.008元。隨著碳價走高,不同能效燃煤機組的績效分化將進一步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