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市場發展的現存問題
當前全國碳
市場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規模和影響力與中國在國際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重要地位還不相稱。主要存在以下發展
問題和短板障礙:
首先,國家層面缺少
碳排放權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現有立法位階不高,多為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如沒有應對氣候變化的相應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單行法不完善,“碳排放交易管理條例”或“碳
排放權交易法”等上位法缺失。其次,有關碳排放權的內涵和產權界定、排放權交易規則、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交易糾紛解決辦法以及排放權交易試點的法律授權等也沒有相關的法律制度界定。
2. 各地碳市場的差異性對統一全國碳市場形成挑戰
各地方碳市場在
政策體系、制度設計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側重點,在碳排放試點的規則、配額發放、核查、報告等相關管理,以及
碳配額價格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要形成建立全國統一清晰、簡單易行的
碳交易市場機制存在不小的挑戰。此外,流動性是形成全國統一碳市場的基礎,碳市場作為新興市場目前流動性較低,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后,如何與各地方碳市場銜接起來實現碳資產的自由流動,形成一個流動性充足的統一碳市場體系也亟須破局。
我國碳金融產品創新研發尚在萌芽階段,試點碳金融產品的交易和使用并不活躍,往往停留在首單效應上。以上海碳金融市場為例,主要業務有
碳基金、碳排放權質押(包含
ccer質押和碳配額質押)、借碳、碳回購、碳信托和碳配額遠期等品種,產品開發仍以圍繞碳排放權開展,而國際碳金融市場中已出現了跟
碳足跡掛鉤的貸款、債券等金融工具。由于我國試點碳市場建設之初并未涉及
衍生品市場,使得碳金融中介市場及各類服務機構發展滯后,尚未形成較為完整的服務鏈,也未建立起對應的碳金融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