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綜合發電量
二、年度綜合發電量
根據企業年度實際發電量和年度供熱量確定。計算公式為:
年度綜合發電量=年度實際發電量+年度供熱折算發電量
年度供熱折算發電量=年度供熱量/熱電折算系數
其中,年度實際發電量為上海市
電力公司提供的企業年度發電量;年度供熱折算發電量根據企業實際年度供熱量折算得出。對于燃煤電廠供熱,熱電折算系數取7.35×107千焦/萬千瓦時;對于燃氣電廠供熱,熱電折算系數取6.50×107千焦/萬千瓦時。
三、負荷率修正系數
對于燃氣電廠,負荷率修正系數取1。
對于燃煤電廠,負荷率修正系數根據各電廠機組性能及年均負荷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