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CCER參與全國碳
市場的準入條件。全國
碳市場是通過配額總量控制和交易實現溫室氣體
減排目標,CCER交易是配額交易的補充,因此,必須設置CCER參與全國碳市場的準入條件,包括CCER數量、來源地域、項目領域、時間和類型等。如果過量的CCER進入全國碳市場將對配額交易及其價格造成沖擊,減弱企業履約的強制性,削弱碳市場的減排成效,同時也將降低CCER的價格,影響到項目開發方的投資回報。如果CCER供應量過少,可能會增加控排企業的履約成本,也不利于活躍碳市場和盤活碳資產。另外,如果對CCER來源地域、項目領域、時間和類型等設置限制條件,雖然可能有助于削弱地區減排成本差異、調控VER項目結構,但是也可能導致CCER分化和流動性受限。目前還沒有形成確定該準入條件的
政策和
方法學支撐體系,試點碳市場經驗也不足以作為設定準入條件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