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能源研究示范中心,是西藏自治區唯一的太陽能、風能、沼氣、新能源檢測等方面綜合性研究示范、應用推廣機構,致力于推動西藏新能源事業的發展。(西藏能源研究示范中心供圖)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的消息,在全國各地區2013年度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目標完成情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任務與措施、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落實情況評估中,
云南、
四川等19地被評優秀,
甘肅等7地被評良好,
寧夏和西藏合格,
廣西、
新疆和
青海不合格。
此次評比由發改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依據為《“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的通知。考評結果中,上海、
江蘇、廣東、
北京、重慶、
山西、
吉林、湖北、云南、四川、天津、
浙江、
陜西、
內蒙古、
遼寧、
山東、
河北、
安徽和
福建19個地區為優秀等級;
貴州、
江西、
湖南、
河南、甘肅、
黑龍江和
海南7個地區為良好等級。寧夏和西藏為合格等級;廣西、新疆和青海受地震后重建、重大項目開工以及水電來水偏少等不利因素影響,未完成年度和累計進度目標,為不合格等級。
發改委指出,2015年是實現“十二五”
碳強度下降目標的關鍵一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形勢依然嚴峻。各地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作部署,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同時積極開發利用非化石能源,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努力降低碳排放強度,確保實現“十二五”碳強度下降約束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