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ETS自2005年運行以來,碳市場各個要素一直在不斷的演變,本文介紹了EU ETS從第一階段到第三階段配額總量的演變過程,以期為中國碳市場各要素的建設提供參考。
EU ETS 第一階段配額總量
EU ETS 第一階段歐盟25國申請的年均
碳排放配額為22.79億t CO2e,第一階段 NAP 在 2005年確定,審核后年均碳排放配額為21.81 億 t CO2e,縮減比例 4.3%,三年配額總量為 65.44 億t CO2e。而在實際運行中,配額總量有一定的調整,其中包括:由于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的加入增加了1.17億配額;德國的事后調整減少了0.7億配額;由于對退出和新入設置及新入預留的調整,共減少1.24億配額,第一階段歐盟實際碳排放配額總量為 64.67 億 t CO2e。
EU ETS 第二階段配額總量
歐盟在第二階段的目標是使溫室氣體排放低于1990年溫室氣體排放水平的 8%。EU ETS 第二階段歐盟 27 國申請的年均碳排放配額為 23.25 億t CO2e,第二階段NAP在2007年底確定的審核后年均碳排放配額為 20.83 億 t CO2e,縮減比例 10.4%,五年配額總量為 104.15 億t CO2e。相比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歐盟委員會在 NAP 審核方面更為嚴格,NAP2 歐盟審核后縮減的比例(10.4%)明顯大于NAP1(4.3%)。歐盟成員國由第一階段的 25 國增加為第二階段的 27國,但審核后NAP年均碳排放配額總量由21.81億tCO2e 降低為20.83億 CO2e,下降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