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西方發達國家在經濟快速發展階段都出現過霧霾遮日的現象。中國經歷的這一階段與經濟體制轉軌階段高度重合。不合理的體制是經濟粗放發展、能源粗放利用的重要原因。為了消除大氣霧霾,必須先解決“體制霧霾”。
煤炭清潔利用不夠
煤炭占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的66%,為減少霧霾成因,應當將分散燃燒的煤炭盡可能改為集中燃燒,提高煤炭發電的比重,特別是應當大力發展大容量、高參數的燃煤火電機組。這些措施各方面已經形成共識,國家也制定了相關
政策,但由于體制原因,落實中并不順利。
發電用煤約占煤炭消費的50%。燃煤電廠的煤耗差別很大,百萬千瓦超超臨界機組每千瓦時煤耗可以低于300克,而小火電機組有的要達到400多克。大機組的污染處理能力也優于小機組,甚至可以達到近零排放。如果讓大機組多發電,小機組少發電或者不發電,等于減少了污染排放。但事實上,百萬千瓦機組與小火電機組相比發電時間相差不多。這主要是由于各地政府經濟運行主管部門要向每一臺機組下達發量電計劃,平均分配發電時間,電網按計劃進行調度。計劃內的電量按國家定價上網,計劃外的電量要低于國家定價上網。這使得高效
節能機組的發電能力得不到充分發揮。
鋼鐵、
水泥、
化工用煤約占煤炭消費的30%。大型重化工企業在污染處理能力和效率方面明顯優于小企業,但是小鋼鐵、小水泥、小化工在各地屢禁不止。之所以出現這種格局,主要是重化工項目審批權高度集中于國家有關部門,大型項目往往多年得不到批準。重化工屬資本密集型產業,拿不到國家的批件,銀行不給貸款,土地部門不給批地,而
市場對這些產品需求旺盛,于是大量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小企業在各地遍地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