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4 15:47 來源: 南方日報 |作者: 謝慶裕 通訊員 高國輝
風電、林業碳匯、甲烷回收利用等項目的非控排企業也可當“賣碳翁”,通過在碳市場交易減排量獲利。
筆者從廣東碳交易平臺—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下稱“廣碳所”)獲悉,繼2012年開展中國首次基于碳配額一級市場的認購交易后,該所亦于本周一(3月9日)完成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簡稱ccer)首單在線交易,這也是國內首單已獲簽發CCER的現貨交易。
與碳交易中常見的配額交易是針對控排企業產生的減排量不同,CCER交易的對象是經國家發改委核證的非控排企業的自愿減排量。今年1月,用于CCER持有、轉移、清繳和注銷的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才正式上線運行。
備受關注的是,由于國內各碳交易試點今年起允許CCER作為補充機制,用于控排企業履約中抵消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量,不少業內人士對CCER豐富碳交易產品并提升碳市場活躍度寄予希望,CCER在各試點碳市場中流通也可望助推形成全國統一碳市場。
目前在國家發改委備案的142個CCER項目中,26個已獲簽發減排量,共計約1372萬噸二氧化碳。備案項目中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項目占77%,預計年均減排量達到1937萬噸二氧化碳,占全部備案項目預計年均減排量的75%。而據省發改委介紹,在本年度的碳履約中,如本省控排企業使用CCER抵消實際排放,應在2015年6月10日前向省發改委提交抵消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