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力度大貴在執行
“昨天通過的《環境保護法》修訂案提出了罰款上不封頂,顯示國家將加大環境保護力度,要使法律落到實處,關鍵要看執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中心主任李俊峰在論壇上表示,中丹兩國在能源領域的政策、法規制定上有不少共同點,但今后我們需要更強的執行力度。
李俊峰表示,我們要學習丹麥,改變GDP增長對能源和水資源的依賴,要在提高能效的基礎上推動經濟發展。目前中國 僅僅發展可再生能源還不夠,要雙管齊下,一邊發展可再生能源,一邊清潔化利用化石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才能真正解決污染和排放的
問題。
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穎提出,根據中國對2050年經濟增長目標和人口數量倒推,按照人均用電量達到經濟合作組織國家(OECD)水平計算,同時能源轉型成功實現可再生能源替代,火電利用小時數將壓縮至1000小時。
王仲穎也提倡,應該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并以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截至去年底,我國的風電裝機達到7700萬千瓦,相當于英國的
電力裝機規模。可再生能源電力占總體電量的21%,但非化石能源僅占10%。
中國
節能環保集團董事長王小康認為,像霧霾等環境污染問題的產生并不是孤立的、單一的,我們需要多元化治理,包括建立綜合環境保護考核體系。過去企業的節能情況往往是企業自行監管,這是不夠的,未來我們需要大力發展
第三方監管服務,讓環保產業實現
市場化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