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還是碳交易
財新記者:在碳稅和
碳交易之間,哪一種辦法更好?歐洲和澳大利亞的碳交易體系遭遇很多
問題,有觀點認為碳稅更為根本性,但是無疑面臨跨境協調的問題。
華敬東:碳稅和碳交易對于私人部門存在不同的激勵機制。碳稅可以被看成“大棒”,而碳交易可以被看成“大棒+胡蘿卜”。
碳稅可以促使企業研發、采用綠色技術,從而對減少高排放給出激勵。碳交易則會產生正向激勵:讓企業能將低碳發展的努力轉化成
碳信用額,將其出售獲得收益,從而可以做更多綠色投資。因此碳交易有較大的靈活性。
如果我是個
政策制訂者,我會將政策重點放在碳交易,而非碳稅上。碳稅的一些潛在規則是很具爭議的,尤其是牽涉跨境方面。連歐洲都從來沒能在一個統一的碳稅體系上達成一致。
歐洲的
碳排放交易體系(ETS)則已經運作了超過10年,預計到2020年能讓歐洲的碳排放量相對2005年減少20%,被證明是可以起作用的。
但是這一體系也面臨一些問題——并不是這一體系基本面的問題,而是源自價格均衡由于一些外部因素被打破了。而且,《京都議定書》并不是一個對所有國家都有約束力的協定,
市場參與者會對碳信用額的價格產生懷疑。 希望在今年的巴黎氣候大會上,能達成一個對于各國都有約束力的承諾,從而讓整個體系變得更為可持續。
當你審視資本市場能作什么,在美國、英國等 OECD國家,資本市場通常是讓投資者和項目互相發現、并配對的最高效手段。如果碳價格被設在合適的水平,將能創造一個巨大的市場——讓投資者自愿地作氣候友好型、同時又是有好的經濟回報的項目。
在此基礎上,政府可以作一些戰略性的補貼——不是直接的補貼,而是間接的讓綠色投資在商業上更可持續的貼息、補貼。
然后各方面的作用力就可以讓這一資本市場解決方案發揮極大的作用。
所以我的看法是,兩者都需要,但我傾向采用資本市場為主的解決方案,同時選擇性地使用財稅措施來給出政策轉變的信號。碳資本市場最終會達到足夠的規模和深度,讓其變得在經濟上可行。
給
碳市場一些時間:歐洲、澳洲的碳交易體系確實不完美,但是應該考慮到這一體系很新,新千年才開始運作?;叵霃氖呤兰o的荷蘭郁金香市場到200年前的紐約華爾街成型,經過100年時間傳統資本市場才發展成型。碳市場無疑還是很年輕的“小孩”,所以請給它一些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