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總量控制及交易機制下碳排放配額的會計處理
企業(yè)在年初獲得政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無償分配的配額,按照取得日
深圳市碳
排放權交易
市場的成交均價作為公允價值入賬,且參考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處理。
借:碳排放權資產―碳排放配額(政府預分配)
貸:遞延收益―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
企業(yè)通過政府拍賣方式取得的碳排放配額,當拍賣成本大于或等于取得日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成交均價時,按實際支付金額(含拍賣費用)計入初始價值。
借:碳排放權資產―碳排放配額(政府拍賣)
貸:銀行存款
當拍賣成本小于取得日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成交均價時,按取得日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成交均價作為公允價值計入初始價值。
借:碳排放權資產―碳排放配額(政府拍賣) 貸:銀行存款
遞延收益―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
企業(yè)通過碳排放交易市場購買的碳排放權,按實際支付金額(含交易費用等)計入初始價值。
借:碳排放權資產―碳排放配額(購入)
貸:銀行存款
二、期末資產負債表日的會計處理
當期排放義務的確認,按照當期在生產過程中實際發(fā)電量消耗的碳排放量和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年度最后交易日的成交均價確認當期的費用和負債。
借:生產成本―碳排放
貸:預計負債―碳排放
當期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遞延收益的確認,基于碳排放配額多種取得途徑及企業(yè)出售碳排配額的可能性,當期排放業(yè)務跨期實際交付碳排放配額的復雜性,導致在資產負債表日無法清晰的判斷出擬向政府履約交付碳排放配額的來源,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應依據(jù)企業(yè)所持有的碳排放配額平均分攤遞延收益。
根據(jù)當期在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碳排放量乘以單位碳排放配額的遞延收益,確認為本期擬自用碳排放配額應攤銷的遞延收益。如實際消耗的碳排放量大于或等于企業(yè)持有的碳排放配額,則按賬面尚未攤銷的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遞延收益進行確認。
借:遞延收益―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自用
貸:營業(yè)外收入―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自用
三、資產負債表日后的會計處理
政府主管部門在下一年度5月31日前依據(jù)上年度實際發(fā)電量確認無償分配的實際配額數(shù)量,根據(jù)實際配額數(shù)量與預分配配額數(shù)量的差值進行增發(fā)或扣減。
企業(yè)獲得增發(fā)的配額,按照實際增發(fā)日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成交均價作為公允價值入賬,且參考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處理。
借:碳排放權資產―碳排放配額(政府增發(fā))
貸:遞延收益―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
企業(yè)被扣減的配額,按照實際扣減日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成交均價作為公允價值以紅字入賬,且參考政府補助的會計核算處理。
借:碳排放權資產―自用―碳排放配額(政府扣減)(紅字)
貸:遞延收益―政府碳排放權補貼(紅字)
企業(yè)在下一年度規(guī)定時間前向政府主管部門交還碳排放配額履行
減排義務時,依據(jù)實際提交的配額數(shù)量乘以提交日碳排放配額賬面加權平均價確認需轉銷的預計負債,當需轉銷預計負債與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時預計負債產生差額,調整碳排放成本。
借:預計負債―碳排放
生產成本―碳排放(藍字,當轉銷負債大于預計負債時增加碳排放成本);生產成本―碳排放(紅字,當轉銷負債大于預計負債時增加碳排放成本)
貸:碳排放權資產―碳排放配額(履約交付)
四、出售碳排放配額的會計處理
企業(yè)出售碳排放配額,應按實際的交易價格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碳排放配額
同時按交易日碳排放配額賬面加權平均價乘以實際交易的碳排放量結轉
碳配額成本和交易費用。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碳排放配額(成本)
其他業(yè)務成本―碳排放配額(交易費用)
貸:碳排放權資產―碳排放配額(出售)
出售碳排放配額政府補貼遞延收益的確認,根據(jù)實際出售的碳排放量乘以單位碳排放配額的遞延收益,確定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額應攤銷的遞延收益。如實際出售的碳排放量大于或等于企業(yè)持有的碳排放配額,則按賬面尚未攤銷的政府補貼碳排放配額遞延收益進行確認。
借:遞延收益―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出售
貸:營業(yè)外收入―政府碳排放配額補貼―出售
五、超額排放罰款的會計處理
企業(yè)因沒有足夠的碳排放配額用于彌補實際排放量而被罰款,屬于企業(yè)非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損失,應按照罰款金額確認支出。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