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目標
在2020年后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中,我國提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
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早日達峰,到2030年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提高到20%左右。實現上述目標,核心是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構建高效、安全、清潔、低碳的能源供應體系和消費體系,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同時淘汰落后產能并提高能效,到2020年左右工業部門的二氧化碳排放有望達到峰值,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50%以上,為實現全國目標奠定基礎。通過優化城鎮體系和城市空間布局,優化
交通布局和車用燃料構成,強化建筑
節能和汽車燃油經濟性標準,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可達50%,大中型城市
公交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30%,同時控制新建建筑物規模和汽車數量,可使建筑和交通部門的二氧化碳到2030年左右趨于穩定并盡早達峰。
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提升到20%左右的目標,是實現降低
碳強度目標和達到峰值的重要支撐。到2030年,煤炭比重由2005年的70%下降到50%以下,再加上天然氣比例的增加,單位能耗的二氧化碳強度可下降20%。屆時非化石能源供應量將達約12億噸標準煤,是2005年的7—8倍,相當于日本、法國和英國能源總消費量之和。屆時非化石能源裝機將達約13億千瓦,相當于美國發電裝機總量。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將均達3億—4億千瓦,水電裝機4億—5億千瓦,核電裝機約1.5億千瓦。我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速度和規模將在世界上雄踞領先和舉足輕重的位置。
到2030年左右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已經成熟,成本可與常規能源相競爭,可以滿足隨經濟發展而增長的能源需求。其后隨經濟社會發展新增加的能源需求則由增加非化石能源供應來滿足,化石能源消費不再增長。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將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轉折點和里程碑,意味著經濟增長與二氧化碳排放完全脫鉤,走上低碳發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