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發配用”優勢重新激活市場
2011年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發展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在保護生態和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水能資源開發利用,大力發展農村水電。根據我國能源發展規劃,2020年全國水電裝機容量將達到4.2億千瓦,其中小水電裝機容量達7500萬千瓦。
“未來小水電發展依靠
政策、技術和
市場。從政策來看,政府應像重視風電、太陽能發電一樣重視小水電,理順小水電電價政策。電能應實現同網、同質、同價,電網應全面收購小水電并優先保證其上網。從技術創新來看,一些老舊電站技術水平較低、水能資源利用較差,應積極改造,流域規劃、建設、運行管理也應科學合理。從市場來看,小水電的建設、運行都要實施責任認定,加強監管。”中國工程院院士李立浧建議。
對此,田中興也向本報記者提出,“我國一直以成本+稅金+合理利潤的模式確立電價,小水電相對于太陽能、風能等其他分布式能源的確成本較低,但電能質量一樣,應實現同網、同質、同價,實現合理競爭。八部委曾專門發文要求保證小水電上網、優先收購小水電,但目前落實情況不是很好。《可再生能源法》對水電之外的可再生能源提出明確的鼓勵辦法,同時提出‘水電適用于《可再生能源法》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但至今沒有看到這個具體辦法。”
李立浧還建議,在“9號文”背景下,小水電跨發電和配用電兩端,可以依托多個小水電成立發電企業集團,依托小水電這一分布式能源建設多能互補微電網,依托周邊農村用戶成立售電公司,并開展小水電直供電的市場模式。
“早期小水電的開發規劃、經濟技術水平已經不完全適應目前科學可持續發展的開發理念,水利部將全國3500多條中小河流重新修編開發規劃,今后將按照科學、合理的理念開發小水電。”田中興對本報記者表示,“另一方方面,小水電發展壯大之初的‘三自方針’——自建、自管、自用和當前新電改‘放開兩頭、關注中間’的理念十分契合。小水電發展之初在中央政策、資金扶持下發展,發用電受到了政策鼓勵,曾一度有40多個區域電網、600多個以小水電供電為主的縣電網,實現了自發自用,這個‘小供需’支撐了當地的工業基礎。”
田中興進一步告訴本報記者:“農網改造之后,小水電失去了自己的市場。‘9號文’鼓勵發電和用戶直接見面、購銷、供電,這是小水電發展的新機遇。同時,小水電必須提高電能供應質量和服務水平,才能適應新電改下的競爭。”
“小水電小而分散,單個力量薄弱,是能源管理水平不高和政策敏感性不強的‘弱勢群體’。事實上,小水電是極好的配電公司資源,要形成集團合力,構建供電區域,配套相應的其他能源,抗衡大電網的限制。事實上有些地方區域供電有不少值得借鑒的成功經驗。”李立浧進一步說,“根據小水電的豐枯特性,應和電網保持和諧的關系,以保證小水電維持長期、穩定、可靠的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