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與清潔能源的協調機制缺失
以往是煤炭、油氣、水利之間三足鼎立的利益之爭,現在風電、太陽能的強勁發展不容小覷,華北
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曾鳴表示,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將處于清潔能源與傳統化石能源并存的時代。在混合能源的時代,如果缺少協調,傳統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與清潔能源的大規模并網消納是存在明顯抵觸的。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在接受《能源》采訪時表示,“從國家的層面看,肯定要加快能源結構調整,要加快新能源的發展,具體下面怎么執行,缺乏一個操作性的統籌協調。”
能源結構調整涉及到各個行業間的利益博弈。上述專家表示,“大家還是各自為陣,做火電的做火電,做風電的做風電,做核電的做核電,包括我們的特高壓建設,輸送什么樣的電源,是輸火電還是風電和光伏?并沒有統一的規劃。”
在國家能源局的機構設置里,有電力司、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具體來說,火電歸電力司管,風電歸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一位央企下屬企業的高管向《能源》透露,“電力司沒有義務或者責任實現國家可再生能源的目標,跟他們也沒有關系,他們關注的是自己的任務。”
該高管認為,“特高壓由電力司來主導,會跟其他部門來協調,比如多用風電,但是不能不考慮其它目標,相對來說電力司的同志們來說對風電不熟悉,有了風電以后要做很多工作,所以就造成風電‘越少越好’這樣一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