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8日,二十國集團峰會G20將于德國漢堡舉辦。屆時,G20國家領導人將圍繞經濟穩定、可持續性和負責任發展等議題展開磋商,以促進全球經濟可持續增長。在今年的G7峰會中,由于美國在貿易與氣候變化等議題上持保留態度,G7成員國針對氣候議題的態度出現6:1的情況。作為特朗普宣布退出《巴黎協定》后的首個領導人峰會,G20峰會在氣候與能源議題上能夠取得怎樣的成果,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之一。
1. 為什么一個經濟平臺要關注氣候變化
二十國集團(G20)由八國集團(G8)以及其余12個重要經濟體組成,其誕生和發展與全球經濟政治形勢緊密相連。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G20從部長級會議正式升級為領導人峰會。目前G20機制已形成以峰會為主導、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機制”(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為支撐、部長級會議和工作組為輔助的運作架構。
作為國際經濟合作
論壇,G20的宗旨是為推動發達國家和新興
市場國家之間就實質性
問題進行開放及有建設性的磋商,共同推動金融改革,尋求合作并促進國際金融穩定和經濟的持續增長。G20還為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主要國家提供了共商當前國際經濟問題的平臺。
隨著國際局勢日趨復雜、全球性問題愈演愈烈之際,各國逐漸意識到實現經濟的穩定與持續發展,需要重視并攜手積極應對如恐怖主義勢力抬頭、氣候變化加劇及貧富差距加大等全球性挑戰。
從經濟體量與
碳排放量來看,G20成員國GDP總量約占全球GDP的85%,溫室氣體排放量則占全球總排放的75%。隨著氣候變化影響不斷加劇,G20氣候
政策與行動無疑對全球氣候治理舉足輕重。近期,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報告指出,G20國家在制定經濟政策時如將增長與應對氣候變化相結合,到2050年G20經濟增長可多增加5%。
1.1
歷屆G20峰會對氣候與能源議題的關注
2009年美國匹茲堡峰會:G20領導人公報納入“能源安全與氣候變化”相關內容;G20國家承諾將逐步淘汰中長期化石燃料補貼,增加清潔和可持續能源供應,提高能效通過改變能源使用結構來增強全球經濟的可持續性。
2010年韓國首爾峰會:貿易、氣候變化和綠色增長等議題進入議程。
2014年澳大利亞布里斯班峰會:G20成員國鼓勵各國在2015年3月31日前提出具體的國家自主貢獻,并承諾其行動將以應對氣候變化為準則,努力推動全球達成新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
2015年土耳其安塔利亞峰會:舉辦首屆能源部長會議探討能源獲取、投資能效與可再生能源等議題;各國領導人在根據市場條件進行能源投資、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方面達成一定的共識,并承諾將有力促進投資,支持可持續性和包容性增長。
2016年中國杭州峰會:作為影響世界經濟的重大全球性挑戰,氣候變化被納入議程;公報鼓勵尚未批準《巴黎協定》的G20成員國盡早完成批準《協定》的國內法律程序,推動其盡早生效;成立了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力圖識別綠色金融發展面臨的機制和市場障礙,研究如何動員私人資本開展綠色投資;公報還期待《蒙特利爾議定書》和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等多邊機制在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方面取得成功。·
2. 本屆德國G20進展及氣候看點
德國在去年12月接任主席國時表示,要將應對氣候變化納入今年漢堡G20峰會的議程,并強調將以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和《巴黎協定》為行動指南,推動G20經濟增長。本屆G20將氣候變化與能源兩大議題合并,成立了可持續性工作組(Sustainability Working Group)。同時,今年的參與平臺(Engagement Groups)也有六個,其中新發起了G20科學會議(Science 20)參與平臺。部長級會議中也引入了“數字化”部長級會議(Digitalization),以回應當下數字化的快速發展。
2.1
氣候看點一
首份G20氣候與能源行動計劃
本屆G20新成立了可持續議題工作組 (Sustainability Working Group),重點關注氣候與能源議題。經過前期咨商,工作組于五月確定了一份《促進增長的G20氣候與能源行動計劃》,并將提交至G20漢堡峰會審議通過。該文件是今年G20在《公報》之外的另一個重要產出。
盡管與初稿相比,定稿中刪除了2025年前淘汰化石燃料補貼的時間表、確保基礎設施投融資與《巴黎協定》目標相一致等內容;但仍值得肯定的是,行動計劃中包含了國家自主貢獻方案(NDCs)、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能源轉型、氣候韌性、低碳融資和多邊開發銀行投融資等重要議題,并強調G20國家應以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和《巴黎協定》為行動指南增強氣候行動。
自G20成立至今,該行動計劃是G20峰會首次制訂如此詳細的氣候變化相關文件。尤其在美國采取消極氣候政策立場的情況下,此計劃有助于促進G20國家細化實施氣候目標的行動方案,為其他國家做出表率。
2.2
氣候看點二
制定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
2015年,190多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一致通過《巴黎協定》,承諾將全球平均溫度控制在不高于工業革命前水平2℃范圍內,并努力實現1.5℃溫控目標。
目前,各國提交的自主氣候貢獻目標尚不足以實現這一目標。這意味著各國需要將長期發展戰略與1.5℃溫控目標相協調,制定長期的低碳發展戰略,推動經濟發展與高碳排放脫鉤。《巴黎協定》要求所有締約方努力制定并通報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
迄今為止,全球已有六個國家提交了其各自的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其中有五個國家是G20成員國。德國是全球首個發布此發展戰略的國家,承諾到2050年實現在1990年基礎上
減排80%到95%。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也表示,中國正在制定2050年低碳發展戰略并將盡快發布。
本屆G20峰會中,我們期待德國可以推動其他尚未制定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的G20成員國加速制定并公布其長期低碳發展戰略,引領全球構建低碳、智能、共享的能源未來,促進全球經濟向綠色可持續方向轉型。G20成員國制定并公布其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可為全球釋放長期穩定的經濟信號,樹立其他國家及各行業的信心。
2.3
氣候看點三
綠色金融與負責任投資
綠色金融議題在去年中國G20被首次納入議程,并組建成立綠色金融研究小組,要求各國推動在環境與金融風險領域的知識共享,改善綠色金融活動及其影響的評估辦法。此外各國還重申促進基礎設施投資并堅持數量與質量并重,十一個多邊開發銀行提出《支持技術設施投資行動的聯合遠景聲明》,并承諾將投資項目的社會環境影響納入高質量基礎設施投資考量之中。
今年G20峰會,德國表示會將金融市場的環境風險信息披露納入討論,將制定減少環境風險的方法,為構建包容、可持續的發展提供適當的金融服務,以確保經濟穩定增長。德國G20峰會鼓勵投資氣候韌性基礎設施,這需要公共部門率先將資金從高碳產業撤出,以引導私營部門的資金也流向低碳領域。
今年3月召開的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由于美國持保留意見,本屆財長會議未能就貿易與氣候問題達成一致。其中去年G20財長會議公報以及今年初財長公報文本草案均提及的綠色金融、氣候風險信息披露(TCFD)、《巴黎協定》以及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等議題,最終未能被納入本屆財長會議公報。
我們期待本屆G20各國可以推動各國就綠色金融與開發性金融繼續展開討論,鼓勵可持續的基礎設施投資,并敦促各國制定相關法律,促進開發性金融機構的風險信息披露與透明度,制定可持續投資戰略,以確保新的投資流向更為低碳的領域,與落實《巴黎協定》1.5℃溫控目標的要求相一致。
2.4
氣候看點四
淘汰化石燃料補貼時間表和路線圖標題
2009年匹茲堡峰會上,G20國家首次承諾要逐步取消低效的化石燃料補貼;2015年,G20國家與其他《公約》締約方一道通過了《巴黎協定》,但如今G20國家仍然未就淘汰化石燃料制定出明確的時間表。
根據英國海外發展研究所(ODI)統計,G20國家每年對化石燃料的補貼金額高達4520億美元,是對清潔能源補貼金額的近4倍。這些補貼是對公共財政資源的極大浪費,也阻礙了各國的經濟去碳化進程。
2013年,G20提出化石燃料補貼自愿同行評議機制,中國和美國于2014年加入化石燃料補貼的同行評議機制,并于2015年率先完成同行評議報告。下屆G20峰會主席國阿根廷也于本周向G20提交了其化石燃料補貼自愿評議報告。
年初,管理資產超過2.8萬億美元的投資者們共同呼吁G20國家在2020年前逐步移除化石燃料補貼,加快綠色投資步伐,降低氣候風險。
我們期待更多G20國家可以加入自愿同行評議機制,盡早公布化石燃料補貼評議報告;促進各國盡早明確時間表,淘汰鼓勵浪費的低效的化石燃料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