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善提升交通運輸綠色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研究出臺
交通運輸領域碳達峰路徑與規劃方案。以《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和《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為指導,從國家層面出臺《交通領域二氧化碳達峰路徑規劃方案》,提出交通運輸領域二氧化碳達峰的原則、總體戰略目標和分階段目標任務,細化碳達峰行動的途徑、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出具體保障措施。根據我國發展不均衡等實際情況,對不同區域實行分階段達峰差異化管控,統籌省、市、縣交通運輸領域二氧化碳達峰實施路徑,形成具體考核指標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中。
二是完善交通運輸綠色治理體系。為適應綠色交通新形勢發展,應直面推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的新技術、新業態涌現等的現實,充分研究、論證現有
政策法規標準制度體系,修訂完善交通運輸現行法律法規中與碳達峰目標下改革和創新發展不相適應、不被重視的條款,盡快制定交通運輸能源效率標準,健全相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全面完善提升交通運輸綠色治理能力水平。
三是強化綠色交通試點示范建設。針對傳統內燃機車,通過持續提升機動車燃油經濟性標準,加快普及輕量化、小型化和動力總成升級優化等先進成熟技術。圍繞交通裝備智能化和綠色化開展技術攻關,提高運輸效率、降低
碳排放。針對車路協同、智慧車列、智慧物流、地下物流、新能源汽車與儲能協同發展等新模式和新業態,在全國范圍內選擇有條件、有基礎、規模適當的區域,加強試點示范建設,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為全國范圍內推廣奠定良好基礎。
(作者單位:中國工程院戰略咨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