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概況
進入21世紀,歐盟為履行其對《京都議定書》的承諾,將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提上日程。在吸收英國、丹麥、荷蘭等國有關排放交易計劃的基礎上,2005年起,歐盟ETS開始運營。為實現2020年比1990年總量減排20%的目標,歐盟ETS從2005年初至2020年末共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之初確定其減排目標,而不是2005年就確定全程減排路徑。第一階段(2005-2007年)為試驗期,在此階段歐盟無需履行京都議定書承諾。2005年初,15個歐盟成員國加入ETS;2007年底,ETS共涵蓋27個歐盟成員國排放量最高的12個行業,11500家企業。這些企業的CO2排放量占歐盟CO2排放總量的45%,占全部溫室氣體的80%。交易僅限于CO2排放權,不包括其他溫室氣體。第二階段(2008-2012年)起,歐盟承諾履行《京都議定書》。到第三階段(2013-2020年),參與交易的行業將擴大至航空航運、建筑業等,二氧化碳以外的溫室氣體減排也將納入ETS(Ellerman,2008)。總體來看,隨著ETS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其占全球總交易量份額也逐年增長。2008年,ETS交易31億噸CO2當量,交易金額近920億美元,分別占全球碳排放權市場交易量和交易金額的64.3%和72.7%。
資料來源:World Bank, State and Trends of the Carbon Market 2006-2009.
盡管美國退出了《京都議定書》,政府不承擔強制減排責任,但也有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002年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是北美唯一的自愿參與、
第三方認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溫室氣體減排交易體系。2008年,交易量為6900噸當量CO2,金額3.09億美元。美國還有區域性減排行動(RGGI),較有代表性的是2003年由紐約州提出,與其他九個東北部州建立的溫室氣體減排計劃。與此相配套的RGGI碳排放權交易所2008年成交6500萬噸CO2,約合2.46億美元。預計2010年,RGGI將成交9.8億噸CO2,約合22億美元(Point Carbon, 2009)。隨著越來越多的州采取市場化手段減排,特別是如果2009年6月已經眾議院通過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最終能成為法律,全美范圍內可望建立排放權交易市場,其規模將迅速擴大,成為世界最大的
碳交易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全球最早實施的強制性溫室氣體減排計劃誕生在澳大利亞,即新南威爾士溫室氣體減排計劃(NSW)。該計劃2003年1月1日啟動,包括六種溫室氣體減排。2008年,NSW交易3100萬噸當量CO2,交易金額1.83億美元(王毅剛,2010)。
總體來看,強制減排將促進碳排放權市場的發展,而自愿減排機制下,相關排放權交易市場規模小,很難成功運行。[1] 隨著越來越多國家接受絕對和相對減排目標,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可望得到迅猛發展。Brinkman等(2009)預測,考慮到各國計劃采取的減排措施,到2020年,歐盟和美國兩個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場的排放權交易總量將分別達17億噸和51億噸CO2。2016-2020年,世界碳市場將帶動近8000億美元的相關投資,其中美國、歐盟、中國將占四分之三。而2008年,碳市場帶動的投資僅126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