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物如何怎么核算的方式方法和公式
四、揮發性有機物核算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涉及有機溶劑使用的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 煉油
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機動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
(一)除煉油和石化以外的工業源和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上年排放量+當年新增排放量-當年新增削減量。
采用項目累加法根據投入試生產建設項目的環評報告中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數據核算新增排放量,根據實施工程治理措施和結構調整措施逐一核算新增削減量。
(二)煉油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為所有煉油石化企業排放量的累加值。
(三)機動車(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上年排放量+當年新增排放量-當年新增削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