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政策:準確把握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主要原則
二、準確把握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主要原則
(一)轉變職能,合理界定政府的職責定位。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對轉變政府職能、提高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要牢固樹立平等意識及合作觀念,集中力量做好
政策制定、發展規劃、
市場監管和指導服務,從公共產品的直接“提供者”轉變為社會資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項目的“監管者”。
(二)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根據各地實際,通過授予特許經營權、核定價費標準、給予財政補貼、明確排他性約定等,穩定社會資本收益預期。加強項目成本監測,既要充分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讓利或利益輸送。
(三)合理設計,構建有效的風險分擔機制。按照風險收益對等原則,在政府和社會資本間合理分配項目風險。原則上,項目的建設、運營風險由社會資本承擔,法律、政策調整風險由政府承擔,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風險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誠信守約,保證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協商、依法合規的基礎上,按照權責明確、規范高效的原則訂立項目合同。合同雙方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契約意識和信用意識,項目合同一經簽署必須嚴格執行,無故違約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完善機制,營造公開透明的政策環境。從項目選擇、方案審查、伙伴確定、價格管理、退出機制、績效評價等方面,完善制度設計,營造良好政策環境,確保項目實施決策科學、程序規范、過程公開、責任明確、穩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