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合會綠色金融改革與促進綠色轉型課題啟動會發言摘登
編者按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綠色金融改革與促進綠色轉型課題近日在京啟動。啟動會上,課題組核心成員、支持專家共同探討了在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如何借鑒國際經驗,加強環保金融合作,促進我國綠色金融體系改革等
問題。本版今日特予以摘登,以饗讀者。
大力推進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國合會副秘書長 徐慶華
目前中國處于環境形勢十分嚴峻的階段,傳統工業化的迅猛發展在創造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付出了十分昂貴的生態環境代價。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但與此同時,許多地方和不少領域沒有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導致資源能源過度消耗,生態環境污染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呈現出結構型、壓縮型和復合型的特點,環境質量改善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存在著較大差距。這種經濟發展方式若不改變,資源環境將難以支持中國的可持續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就此指出,我們在生態環境方面欠賬太多了,如果不從現在起就把這項工作緊緊抓起來,將來會付出更大的代價。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謀求中華民族長遠發展、實現人民福祉的戰略高度,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推動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大力促進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開辟了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境界。同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這是中央在深刻認識了我國經濟發展呈現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
政策消化期的三期疊加的特征后做出的重大判斷。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是當今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的發展的大邏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將環境保護放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中進行考量,做出了明確的部署,在這樣的環境與經濟狀況的背景下,我們必須大力推進綠色金融發展以實現環境經濟協調發展。
首先,經濟新常態下對環保投資的資金需求量巨大,僅僅依靠中央財政來解決是不可能的。正在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及即將出臺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初步計算總投資需要數萬億元。以《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例,中央財政在大氣污染治理上的投入,2013年是50億元,2014年是100億元,未來3年加起來共計約500億元,這與《大氣十條》1.7萬億元的投資總需求相比可以說是杯水車薪。通過建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將有限的財政資金作為杠桿,撬動幾倍乃至十幾倍的民間資本,投入到環境保護領域。
其次,環境保護資金如何用好、用在刀刃上,如何監管好、高效地使用非常重要。中央財政資金在使用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進度緩慢、擠占挪用的問題,很難完全精準地用在投資項目上。建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可以進一步促進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大大提高環境保護資金的利用效率。
第三,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環境保護的
市場化機制,需要建立綠色金融的政策體系。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環境污染
第三方治理的意見,總體考慮是以環境共用設施、工業園區企業領域等為重點,以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營造有力的市場和政策環境。通過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健全統一、規范的第三方治理市場,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同時通過建立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機制,不斷提升我國的污染治理水平。綠色金融體系是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市場化機制的基礎,通過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才能吸引社會資本進入環境保護市場,激發社會資本進入環境治理的活力。
總體來說,綠色金融體系的建立可以對環境保護產生良好的促進作用。同時,環境保護反過來對金融業的穩定發展又具有促進作用。因此,國合會綠色金融改革與促進綠色轉型課題的研究是一項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創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