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嚴格監管為保障,推進環境管理體制改革
中國經濟導報:生態系統是相互聯系的,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如果種樹的只管種樹、治水的只管治水、護田的單純護田,很容易顧此失彼,最終造成生態的系統性破壞。在推進環境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您有何建議?
童中賢:第一,完善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健全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的組織保障體系,完善規劃引領、監測評估、考核激勵、項目支撐機制。探索建立跨行政區域的環境監督管理體制,建立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第二,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整合各類環境監測資源,探索成立環境監測服務機構,實現環境監測服務機構向政府購買服務,獨立進行環境污染和環境質量監測。盡快建立健全環境質量預警預報制度,對水環境、大氣環境、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環境異常和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引發的環境質量異常變化實現預警預報。加快制定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的活動準入清單,維護生態安全。
第三,實行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制度。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行政決策機制,推行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風險評估制度。完善政府聽證會制度和重大決策專家論證、群眾評議制度,確保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推進生態文明信息平臺建設,強化信息公開。健全環境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第四,實行最嚴格的損害賠償制度。完善
法規體系,形成覆蓋資源環境領域、功能完備、措施有力的法律法規體系,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法治化軌道。嚴格環境執法,建立環境監測、污染控制、行政處罰一體,環保、檢察、公安、監察等多部門聯動,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強化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