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23 12:22 來源: 和碳視角 |作者: 鄭穎
(三)CO2回收利用量(RCO2_回收)
RCO2_回收(tCO2)=[回收且外供的CO2氣體體積(萬Nm3)*外供CO2體積濃度+回收且自用的CO2氣體體積(萬Nm3)*自用CO2體積濃度]*標況下CO2密度(t/萬Nm3)
報告主體CO2氣體回收外供量以及回收作原料量應根據企業臺帳或統計報表來確定。標況下CO2的密度缺省值為19.7t/萬Nm3。回收的CO2氣體體積應為標況下的體積,若不是則需轉換成標況下的體積再參與計算。
(四)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ECO2_凈電和ECO2_凈熱)
ECO2_凈電(tCO2)=活動數據(MWh)*排放因子(tCO2/MWh)=凈購電量(MWh)*電力供應CO2排放因子(tCO2/MWh)
ECO2_凈熱(tCO2)=活動數據(GJ)*排放因子(tCO2/GJ)=凈購熱量(GJ)*熱力供應CO2排放因子(tCO2/GJ)
凈購入電力隱含CO2排放的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相對簡單。凈購入電量,以企業和電網公司結算的電表讀數或企業能源消費臺帳或統計報表為據,等于購入電量與外供電量的凈差。排放因子應選取企業生產場地所屬區域電網的平均供電CO2排放因子,應根據主管部門的對應年份發布數據進行取值。
有的企業同時存在自備電廠、電網購電和電量外銷的情況,如果該自備電廠為獨立的法人或視同法人單位,則應按發電企業盤查報告指南單獨核算報告;如果被劃作一個核算單元,自備電廠的化石燃料燃燒排放也可參考發電企業盤查報告指南來計算,以適用更準確的碳氧化率。但凈購入電力隱含的CO2排放核算仍應按獨立焦化企業盤查報告指南來核算。
企業凈購入熱力CO2排放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亦相對簡單。企業凈購入的熱力消費量,以熱力購售結算憑證或企業能源消費臺帳或統計報表為據,等于購入蒸汽、熱水的總熱量與外供蒸汽、熱水的總熱量之差。若蒸汽和熱水是以質量單位計量的則需按照指南中的公式(11)和(12)分別轉化成熱力單位再參與計算。熱力供應的CO2排放因子應優先采用供熱單位提供的CO2排放因子,不能提供則按0.11噸CO2/GJ計。
有的企業同時存在自備鍋爐產生蒸汽,外購蒸汽、蒸汽外銷的情況,凈購入熱力隱含的CO2排放核算仍應按獨立焦化企業盤查報告指南來核算。
ECO2_凈電和ECO2_凈熱的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來源匯總如下表所示。
為了保證數據的準確性,企業要確保上述核算方法(一)-(四)中的活動水平數據的監測/測量方法、頻率等符合獨立焦化企業盤查報告指南或相關國家及行業標準,并能使用其他相關數據(如財務數據)進行交叉審核以驗證其合理性,同時還要做好相應監測/測量記錄的保存工作。排放因子是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的另一個重要數據來源,如果選擇不當,就會嚴重影響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值的準確性,企業在報送溫室氣體排放量時也必須提供這些排放因子以及其來源。對于上述計算所用參數,具備條件的企業最好使用實際測量的數值,這樣最終的結果才能反映其真實排放水平。如果沒有直接的監測值,也可用其他已有監測數據轉化得到。但如果相關數據確實不可得,企業也可參考選擇獨立焦化企業盤查報告指南中給出的相關推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