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執法,嚴懲違法行為
國辦發布《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
當清澈的河流變得污濁,當蔚藍的天空失去了顏色,當良好環境逐漸成為一種奢侈品,面對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期待,我們需要全面推進新常態下的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需要打一場硬仗。
環境法治是不是“沒有牙齒的老虎”,考驗的是環境監管執法落實環境保護法律
法規和
政策的水平,以及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的能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做出了新部署。新《環保法》實施在即,加強監管執法、保證法律得到嚴格實施,已經成為環境保護領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強環境法治的首要任務。
2014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以下簡稱國辦《通知》),部署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加快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
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
國辦《通知》的出臺,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新部署找到了切入點,為深化改革、簡政放權對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到了著力點,為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新期待找到了共鳴點。
2014年,環境監管執法有多強?我們不妨先從“處罰案件數”和“處罰金額”這兩個數字,來看執法監察的成效。根據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透露的環境行政處罰及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情況,2014年第三季度,全國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11114件,處罰金額48345.63萬元。
2014年,環境保護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打擊環境污染犯罪銜接機制愈加完善。在今年第三季度,全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累計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71件,移送案件數量最多的是
浙江省,共計173件。而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力度仍在加強,環境保護部將繼續督促有關地區加大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
相較于警察來說,環境執法行政執法手段受到很多限制,需要公安部門加入環境執法。10月,廣東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和順德區公安局環境犯罪偵查中隊的同時揭牌成立,成為廣東省首個正式設立的“環保警察”機構。目前,全國真正在省一級層面成立“環保警察”的有浙江、
遼寧、
河北、
山東、
貴州5個省,地級市層面成立的就更多了。
全面推進新常態下的環境監察執法工作需要真抓實干。我們期待,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徹底扭轉“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尷尬局面,讓所有人都真切感受到環境質量的改善,以實際行動維護環境法治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