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新加坡扶植光伏產業財稅政策的對比
中、新兩國發展光伏的策略重點有所不同,中國基于國內雄厚的產品生產能力和人工成本優勢,重在產品生產;而新加坡則是基于其原有的電子和材料領域技術優勢和便利的商貿環境,重在光伏技術研究、測試,鼓勵各國企業在新加坡進行創新型清潔能源解決方案的研發、測試和驗證,然后向全球輸出。中、新兩國扶植光伏產業的財稅
政策也是在各國光伏產業政策定位的大環境下作出的,兩國扶植光伏產業的財稅政策對比如下:
一、財稅政策支持的重點不同
中國扶植光伏產業的政策,多數是重生產、重投資,對技術研發支持不足。袁見和安玉興(2014)從政策文本視角對中國國家層面太陽能光伏產業政策的研究表明,中國光伏產業政策中的研發政策不足,促進生產的政策占34.4%,投資政策占29.5%,而涉及研發的政策只占8.2%。而新加坡對光伏領域的技術研發非常重視,通過政府投資、設立專項獎學金等支持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
二、財政補貼范圍、力度不同
中、新兩國都對光伏應用領域實施財政補貼政策。中國的多個政策文件均規定了對光伏發電、光電建筑應用項目的財政補貼,涉及光伏發電系統、光電建筑關鍵設備等多個方面。新加坡的太陽能裝機補貼計劃也為商業和工業建筑的太陽能裝機提供補貼。財政補貼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本國光伏發電應用的發展,但中國對光伏發電應用推廣示范的補貼范圍、力度均遠超新加坡,使得近年來中國光伏裝機量大幅提升。2012年中國光伏裝機量4.5GW,2013年中國光伏裝機12GW,今后幾年中國光伏裝機量也將穩定在10GW左右。在并網發電上,據中國電監會監測,截至2012年底已并網項目1.19GW。新加坡的光伏裝機量相對就少了許多,據2012年亞太光伏展會上新加坡貿易工業部部長LeeYiShyan的表示,2012年新加坡電網太陽能并網累計裝機容量為5.5MW。
三、稅收優惠方式、程度不同
中、新兩國稅制不同,對光伏產業給予的稅收優惠方式也有較大差別。就中、新兩國對光伏產業的稅收政策來看,雖然中國在2013年專門針對光伏發電出臺了稅收優惠政策,但由于新加坡整體稅負水平較輕,是低稅國家,同時稅收優惠方式多樣,優惠期限長,因此,整體來看,光伏企業在新加坡能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
四、政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不同
雖然中、新兩國都是WTO成員,但對于WTO規則的理解和運用,新加坡要遠遠優于中國,新加坡的有關政策更符合WTO規則。而中國扶植光伏產業的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多數是在生產環節,同時,一些稅收優惠的專向性又很強,如增值稅退稅政策,這就導致中國的扶植政策較容易就違反了WTO的《補貼與反補貼協議》,招致歐美等國的“反補貼”,造成中國光伏產品外貿環境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