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公布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綜合協議》中,歐盟率先做出承諾,無論是否達成國際協議,歐盟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水平都將比1990年降低20%。同時,歐盟也給世界其他國家施加了壓力,提出“如果其它發達國家進行同等規模的
減排并且經濟較發達的發展中國家在其責任和能力范圍內做出適當的貢獻,那么歐盟愿意繼續努力并在一個雄心勃勃且全面的國際協議的框架內簽訂減排30%的目標”。歐盟作出如此承諾,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排放交易體系的成功實施。正如歐盟認為:“全球碳
市場可以并且應當在相聯系的、可比較的國內排放交易系統基礎上建立。這將有效促進污染減排。歐盟應當與其他國家一起,確保在2015年建立經濟合作組織(OECD)范圍的
碳市場,在2020年建立更廣闊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