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碳核查第三方機構,需要什么資質,其核查流程是怎樣的呢?
撲克投資家:作為
碳交易作重要的一環,碳核查
第三方機構,它的申請資質大概哪些,其核查流程是怎樣的呢?
魯政委:2016年1月,國家發改委向各省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在其附件四《碳
排放權交易第三方
核查機構及人員參考條件》中,給出了第三方機構及人員的準入條件。具體要求包括:
核查機構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500萬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辦資金不少于300萬元,并建立風險基金或保險。符合
核查員要求的專職人員至少10名,所申請的每個專業領域至少有2名核查員。
機構應在近3年在國內完成的
CDM或自愿
減排項目的審定與核查、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核查、各省市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ISO14064企業溫室氣體核查等領域項目總計應不少于20個。
而無相關審定或核證經歷的機構,應在溫室氣體減排、清單編制、碳排放報告核算和核查等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內獨立完成至少1個國家級或3個省級研究課題;或經國家碳交易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合格。
核查機構與從事
碳資產管理和碳交易公司不能存在資產和管理方面的利益關系,如隸屬于同一個上級機構等;核查機構沒有參與任何與碳資產管理和碳交易的活動,如代重點排放單位管理配額交易賬戶、通過交易機構開展配額和自愿減排量的交易、或提供碳資產管理和碳交易咨詢服務等。
核查員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家或以上的核查機構,在相關領域有2年(含)以上的咨詢或審核經驗,并作為組長或技術負責人主持項目累計不少于2個或作為組員參與項目審核或咨詢不少于5個等。
目前各試點市場已經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體制機制和相關標準,全國
碳市場的第三方核查體系也在建設過程中。《關于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五《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第三方核查參考指南》規定了第三方核查的八個步驟:簽訂協議、核查準備、文件評審、現場核查、核查報告編制、內部技術評審、核查報告交付及記錄保存,同時對企業基本情況、核算邊界、核算方法、核算數據、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等核查內容作了明確的要求。
各省市也已經基本完成了第三方核查機構的備案工作。在試點階段,各試點市場的第三方核查機構為碳市場平穩有效提供了基礎性的保障。在全國碳市場中,需要全國碳市場主管單位進一步統一嚴格管理,才能夠保證碳排放報告與核查的準確性,避免地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