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互換
什么是大宗商品互換?互換(Swaps)是指交易雙方按約定條件,在未來特定的時期內,將一系列現金流進行交換的合約。實際交易中,雙方通常只交換現金流凈值。作為重要的金融
衍生品,商品互換為交易雙方提供了有效的價格風險管理工具。
國際
市場上首筆互換交易發生在1981年,由世界銀行與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之間達成貨幣互換交易,這是一個利用雙方在不同市場的比較優勢達成互換的典型案例。1986年,全球首筆商品互換交易誕生,交易標的為能源,打破了僅有貨幣和利率等金融互換的局面。自此,商品互換快速發展起來。商品互換大多用于具有較強流動性的大宗市場產品,交易雙方根據標的資產的價值變化支付損益,通常不產生實際的商品交換。
商品互換交易中,甲方以確定數量的某種商品為基礎,周期性地向乙方支付合約商定的固定價格;乙方基于同樣的商品數量,周期性地向甲方支付該商品的浮動價格,浮動價格通常是即期價格或期貨價格計算的平均數。例如,一家每年消費1萬桶石油的公司與交易對手簽訂10年期互換合同,合同期內每年向交易對手支付20美元/桶(合20萬美元),交易對手則支付每桶石油當年的浮動價格。結算時,雙方按照應支付金額的價差結算,無需交換1萬桶石油。
互換交易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可實現交易雙方的個性化需求,一般采用非標準化合約和自主議價的交易方式,交易主要發生在場外市場。由于互換交易模式的特殊性,交易信息不透明,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比較大。2001年,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務公司之一——美國安然公司(Enron)破產,導致能源公司大規模違約,很多企業因為顧及信用風險退出場外互換市場。
作為應對措施,2002年紐約商品交易所(NYMEX)推出了Clearport系統,首次為能源互換等場外衍生品提供場內清算服務。特別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為防范場外市場的潛在風險,場內清算成為發展趨勢。目前,歐洲期貨交易所(Eurex)、倫敦清算所(LCH.Clear-net)、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均提供中央清算服務。中央對手方清算有效解決了場外互換的信用風險
問題。
互換VS掉期
因為在英文中掉期和互換都是SWAP,所以很多人說掉期和互換是一樣的,其實是不對的。在這里要先明確一下掉期和互換并不是一個概念。掉期是外匯業務中的一種操作方法,即同一主體同時買進和賣出金額相同但交割日不同的遠期合同;而互換則是不同主體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等價值的現金流的交易。
二者主要有以下兩點不同:
(1)表現形式不同。掉期是外匯市場上的一種交易方法。而互換則以合約的形式表現,是一種衍生工具。
(2)交易場所不同。掉期是在外匯市場上進行的。互換則在專門的互換市場上交易。
造成這個混淆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國2006年剛剛引進互換業務的時候,官方稱呼就是“掉期”,不過從2007年以后就正式改成“互換”了。這項業務在國外誕生也不過三十年多年的歷史,在我國的時間就更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