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能源轉型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
農村能源綠色轉型發展是我國能源轉型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有助于實現“雙碳”目標,而且對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鄉村振興都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隨著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快速下降、在農村地區的應用場景滲透率持續提升,其已經成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堅強支撐。
2021年12月,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和國家鄉村振興局印發《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通知指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試點,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占農村能源的比重持續提升,農村電網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展壯大,綠色低碳新模式新業態得到廣泛應用,新能源產業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補充和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近期發表署名文章指出,要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新基建、新技術等深度融合,不斷拓展可再生能源發展新領域、新場景。比如,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大力推進風電分散式開發;實施屋頂光伏開發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光伏+”綜合利用行動,促進光伏發電多場景融合開發;聚焦鄉村振興,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和鄉村能源站行動,全面提升鄉村用能清潔化、電氣化水平,支撐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等。
今年兩會,多位代表委員十分關心農村能源轉型與鄉村振興的融合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明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傳衛表示,“風電和光伏項目就是盤活鄉村土地資源、旅游資源、產業資源,以及農村集體性資產,讓閑置資源產生經濟效益的便捷、穩妥路徑之一。通過開發‘工業項目和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融合發展’的示范項目,可以實現‘清潔能源工業+農業生產+休閑農業’的三產融合,拓展農民增收渠道,打造農村新的經濟增長點。”
張傳衛建議,可將風光儲一體化的開發建設與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現代化協同融合規劃,使清潔能源成為“三農”經濟新的動能和增長點。
陳康平針對該
問題提出建議,他說,“光伏參與鄉村振興的路徑越來越豐富,已經成為了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但目前在實踐中,諸如用地標準不明確、各地征稅情形不一等問題影響農村光伏發展,希望進一步明確光伏復合項目用地
政策指引和出臺支持光伏復合項目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