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19:41 來源: 國家應對氣候中心 |作者: 張昕、范迪、桑懿
一、 制度設計和建設特點
上海市碳交易政策法規體系主要由地方政府規章和上海市發改委文件構成,涉及上海市碳交易的法律基礎、指導性文件,以及關于配額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報告、配額注冊登記和管理、市場交易等領域的規章和技術標準,共計約21件,如《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上海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試行)》、《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額分配和管理方案》、《上海市碳排放配額登記管理暫行規定》、《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規則》、《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碳排放核查工作規則(試行)》等規章和技術標準。
2、形成了實際的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覆蓋行業范圍廣泛
嚴格地說,上海碳交易市場碳排放總量目標仍是排放強度框架下的總量目標,但經過對參與碳交易的企業和單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盤查,實際上已經“自下而上”地形成了上海碳交易市場的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覆蓋了17個工業和非工業領域行業,與其他試點碳市場相比,覆蓋行業較多,特別是包括了航空、港口、機場、鐵路等排放較大但控排難度也較大的行業。
3、初步建立了一套統一的碳排放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
上海市制定、形成并正式發布了《上海市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試行)》以及鋼鐵、電力、熱力、化工等九個行業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形成了“9+1”的溫室氣體核算和報告模式,初步建立了一套統一的碳排放報告和核算方法和報告體系。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可基于計算或測量的方法。同一排放主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可以選用上述兩種方法獲得,但如果采用測量的方法則應通過計算法驗證測量法的結果。
4、配額分配上采用歷史法與基準線法相結合,免費分配配額為主,但將嘗試拍賣配額,三年配額集中發放
根據行業排放特點,分別采用歷史法和基準線法為不同的行業企業分配配額。工業(除電力行業外)及商場、賓館、商務辦公樓等建筑采用歷史法分配配額,電力(到機組)、航空、港口、機場等行業采用行業基準線法分配配額。考慮企業先期減排的貢獻,防止對采用歷史法分配配額的企業產生“鞭打快?!钡默F象,并對于采用歷史法分配配額的企業一次性發放2013—2015年各年度配額;對于采用基準線法分配配額的企業,根據其各年度排放基準,按照2009—2011年正常生產運營年份的平均業務量確定并一次性發放其2013—2015年各年度預配額。配額可以留存至下一年度使用,但是不能從未來年度預借。雖然采取一次性發放三年配額并參與交易有利于配額管理,增加了配額市場流通,但也可能面臨因流通配額過多而壓低配額價格的危險。試點期間,碳排放初始配額實行免費發放,并將在合適的時候推行拍賣等有償配額分配方式,但尚沒有拍賣配額的具體時間表。
5、更廣泛地使用核證的中國溫室減排量(ccer)用于配額抵消
上海市規定,參加碳交易的試點企業還可以使用CCER作為補充履行配額清繳抵消義務。屆時,一噸CCER相當于一噸二氧化碳(CO2)配額,CCER的清繳比例最高不超過該年度企業通過分配取得的配額量的5%。需要注意的是,參與試點的企業使用CCER履行清繳義務時,不能使用在其自身排放邊界范圍內的CCER。與其他試點碳交易市場相比,雖然可用于清繳的CCER比例低于廣東的10%,與北京持平,但是上海碳交易市場沒有規定使用的范圍,而北京、廣州則傾向使用試點地區行政轄區范圍內產生的CCER。例如,北京要求CCER中北京市轄區內開發的減排量達到50%,廣東則要求省內開發的減排量達到70%。
6、以激勵機制推動企業參與碳交易
上海市主要采用政策支持和金融扶持措施激勵碳交易試點企業積極參與碳交易,主動完成履約,減少碳排放量。在政策方面,碳交易試點企業如開展節能改造、淘汰落后產能、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活動,可以繼續享受上海市規定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政策,同時可以優先申報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扶持政策和預算內投資的資金支持項目,還可享受上海市內減排相關扶持政策,申請項目時可獲得優先支持。在金融手段方面,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優先為參與碳交易試點企業提供與節能減碳項目相關的融資支持。